李爾和
圖書文獻類 - 藝術圖像
碑碣拓本
1791~1791
寬:32 x 高:80 (cm)
原碑尺寸(寬):32.00 , 原碑尺寸(高):80.00 , 原碑尺寸(厚):0.00
採拓
登錄號:20050013011
本物件為西元1791年(乾隆56年)清水溝屯田界碑;係林爽文事件後彰化縣南投縣丞李爾和設立清水溝熟番屯地之告示碑。南投縣鹿谷鄉清水溝地區於乾隆末年林爽文事件之前屬彰化縣沙連保(堡)東側番界外土地,林案後本地部分土地設為熟番屯田地,收納屯租,直至清末西元1888年(光緒 14 年)土地清丈方歸於官。
清水溝位於今南投先鹿谷鄉濁水溪支流清水溝溪。清代臺灣以熟番為主要武力的軍事屯田制度。挑選健壯的番社壯丁,駐社防守,按兵額多寡授 予田畝,無事各力田疇,有事則聽命征戰,達到兵農合一的目的。西元1788年(乾隆53年)林爽文事 件平定後,欽差大臣福康安奏准仿傚四川屯練兵制,在臺灣實施番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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